一、组织机构。学校设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任组员。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工会委员、工会经审委员、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任组员。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面临的形势,改革发展的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及目标等公开。
2、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评定职称、评选先进、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岗位聘任、集资建房等的指标、条件、过程、结果等公开。
3、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效率公开。
4、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会财务预决算、大宗物品采购和捐资助学等公开。
5、学校维修、小卖部、食堂等财务公开。
6、学校领导任免、选拔、培养、评议、住宅(手机)电话号码公开。
7、学生代收费及增补、结算公开。
8、学生成绩考核的办法、程序、考务公开。
9、校纪校规公开,对学生的校级表扬与处分公开、学生会的报名、选举、结果等公开。
10、国家、社会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使学校教职工了解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情况与决策过程。
2、建立校务公开栏。两处:一处对外,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设置在校门处;一处对内,面向教职工设置在校会议室。
3、利用广播、媒体、校刊校报、专栏等公开应公开的事宜,让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
4、召开党政工青妇和民主党派有关人员以及退休教职工联席会,及时通报学校工作的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学校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收集教职工反映学校发展中的问题及建议。
6、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间要求,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后成员,分层口头或张榜公布。
7、学校财务公开的内容按照教委的财经纪律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8、对社会、家长、学生公开的内容由张榜或集会形式按时公布。
四、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1、上级党政工所下达的文件,需要分层或全员知晓的,由党政工主要领导向有关人员传达。
2、学校需要向教职工公开的事宜,由校长、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工会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工会主席负责校务公开的记录和资料收集。
庄河市实验小学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