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建立建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特制定实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根据《教代会条例》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依法落实各项职权,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确立教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保证。教代会要制度化,一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正式会议。
1、教代会是教工依法参政议政,实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2、教代会的性质:教代会是教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机构
3、教代会的基本任务
⑴ 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思想,团结教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学、教育、行政工作,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
⑵ 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工生活,保障教工的主人翁地位。
⑶ 支持校长依法行使权力。
⑷ 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教代会四项法定职权
⑴ 审议权
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学校经费的使用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 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审议通过教职工岗位责任方案、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评选先进方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⑶ 审议决定权
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经费管理和使用方案。
⑷ 评议监督权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民主推荐学校行政干部人选,评议学校行政管理干部。
二、教代会代表
教代会代表由学校全体教工直接选举产生,来自学校各个部门,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
1、教代会代表组成
⑴根据教代会章程规定:50—100人的学校代表名额为20%—30%;经校务会讨论决定:我校代表比例原则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30%以内。
⑵教代会代表应注意各层次人员比例适当,既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也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注意老中青、男女的比例。
2、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⑴ 《职代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力的企事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⑵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⑶ 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⑷ 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⑸ 作风正派,有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拥护。
3、教代会代表的选举
以无记名的方式由教职工群众进行选举,候选人须获得应到会全体教职工50%以上同意票者方能选为代表,选举程序是:
⑴ 制定方案: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的30%以内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
⑵ 宣传:向教工宣传教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和选好教代会代表的重要意义。
⑶ 酝酿候选人:要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候选人。
⑷ 组织选举:以无记名的方式由教职工群众进行选举。
⑸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由所在工会小组选举产生,不占小组名额。
4、列席代表
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程序产生。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不能选为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中心议题的确定及提案的征集、处理
1、教代会的议题
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中心工作,针对学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及教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来确定,目的为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2、确定中心议题的程序
⑴ 会前由支部、工会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广泛征求教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
⑵ 党政工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中心议题。
3、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由教工代表提出,经教代会提案小组审查立案。
⑴内容要求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 提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按一事一案的格式填写,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⑴ 会前由工会发出征集提案通知。
⑵ 教代会代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拟写提案,并填写提案表。
⑶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审查确定是否立案。
⑷经教代会审核同意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工作小组送学校校长阅批,并将校长阅批的提案转递相关部门实施。对重大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提交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再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⑸ 提案工作小组对提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实施情况进行反馈。
四、教代会预备会议
召开预备会议是保证大会圆满成功的基础,应高度认识,慎重进行。
1、召开教代会预备会议
⑴ 把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方案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发给代表,以使教代会代表和校长有足够的时间交换意见统一思想。
⑵ 要求代表以高度负责精神审议会议文件,把审议看成行使教代会职权的前提。
2、预备会议的任务
⑴ 选举大会主席团。
⑵ 报告大会筹备情况,提出并通过大会议题。
⑶ 提出并通过大会议程。
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程序:主席团成员应由教职工代表、领导代表组成,人数为七人。
产生的程序:
⑴ 工会会同学校党政,根据实际,提出人数构成方案及人员名单。
⑵ 预备会议提请代表审议通过。
五、教代会正式会议
开好教代会是教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的重要保证。
1、依法规规定的民主程序召开大会
⑴ 严格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及民主程序进行。
⑵ 核实出席大会代表人数,必须超过代表总数的2/3,会议方为有效。大会进行表决或选举都应获得全体代表的50%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必须能够体现大多数教职工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2、努力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⑴ 开幕词。
⑵ 校长工作报告。
⑶ 行政有关负责人提交教代会审议的专题方案报告。
⑷ 工会就上次教代会决议落实、提案处理等问题的情况汇报。
⑸ 确认上次教代会闭会期间由联席会议处理有关问题的决定。
⑹ 组织代表对以上报告、方案及决议草案的讨论。
⑺ 进行大会决议、决定的表决。
⑻ 闭幕词。
⑼ 总结、宣布大会结束。
3、形成大会决议的程序
①起草 ②讨论 ③修改 ④宣读 ⑤表决
庄河市实验小学
2011年9月